
触目惊心啊,今天看到官方公布的消息,一名被抓的正部级高官月均受贿近20万,而受贿时间则长达26年之久!
2026年6月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齐扎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齐扎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齐扎拉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简历显示,齐扎拉为藏族,1958年8月生,云南香格里拉人,早年长期在云南省工作, 1994年任中甸县委书记,此后相继任迪庆州委常委、州委副书记、州长、州委书记,2010年跨省到西藏自治区任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2年,齐扎拉被任命为拉萨市委书记,2016年底升任自治区政府党组书记,不久当选自治区政府主席。2021年10月,齐扎拉不再担任政府主席,改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3月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1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齐扎拉被查的消息。这一年,他67岁。
重庆市一中院发布消息,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5年,被告人齐扎拉利用担任云南省迪庆州委常委、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州长,迪庆州委书记,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8亿余元。
齐扎拉1994年开始担任县委书记,法院的判决说他的受贿是从1999年开始的, 1999年他已经晋升为副厅,以迪庆州委常委兼任中甸县委书记,此后所有的岗位上一直到退居二线被抓,他都没收过手。
算一算,他持续受贿长达26年,这26年共受贿1.58亿,平均算下来每年受贿600多万,平均每个月受贿近20万,平均每天受贿16649元。
最不可思议的,他在这么多岗位上持续受贿26年,但一步步从副厅晋升到正部,甚至成为地方行政主官。26年里,行贿人行贿单位机构肯定不止一个,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但他居然边腐边升,一路干到了一省政府主官,令人咋舌。
平均每年受贿600多万,平均每月受贿近20万,持续受贿26年,总受贿金额高达1.58亿,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这是不敢想象的天文数字啊。这些高官,利用职权聚敛如此多不义之财,晚上如何能睡得安稳?他们内心,为何如此强大?
司法机关公开的信息里说,齐扎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那么,他举报了谁呢?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等都有相关的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每一个落马官员揭发举报他人都会被当作重大立功,被举报的人分量不够、案子不大,最终只能算个立功。只有被检举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才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否则只能算立功而不能算重大立功。
所以,如果齐扎拉检举他人能被认定为重大立功,那被检举人的职位肯定也非常高,影响极大,或者受贿金额也极大,大到够判无期徒刑以上。
一场精彩的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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